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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班簡介
教育目標
一、教學理念
一、教學理念
為順應終身學習之世界潮流,提供法律人士在職深造機會,並開拓法律與不同背景專業人士研習法律之機會,於 2003 年成立法律碩士在職進修專班。目前在學學生三百多人,法律系畢業者約30%,非法律系畢業者約70%。學生職業包括法官、律師、醫師、會計師、工程師、公務人員、民營事業及第三部門之從業人員。法律系畢業之學生,可藉由此一進修課程獲得新時代的法學訓練,而大學非法律系畢業者,不但可以在專班課程一窺法律專業的論理思考,也成就了跨領域法律人才的培育。
二、教學特色
(一)課程特色與教學品質確保
專班課程之設計,多元且豐富,足以滿足不同職場領域之需求。提供基礎課程,給非法律系背景者修習,以厚實基礎法律學科之素養;法律系畢業背景者,以自主選修進階課程,以契合職場的實務需求。
課程皆為獨立開設,相關課程之要求與一般碩士班相同,教學品質訴求嚴謹且周延。
課程皆為獨立開設,相關課程之要求與一般碩士班相同,教學品質訴求嚴謹且周延。
(二)學習要求與多元輔導和協助
本院在職專班均要求培養外文閱讀能力,參考主要法學國家外國法著作以撰寫碩士論文為訴求。指導教授亦對專班學生之研究進度密集關切。此外,基礎課程,並開設課後輔導,與研究生學生積極互動,透過課後輔助教學而精進其個別專業知能。亦鼓勵參與本院相關學術活動,以求在課程外之專業吸收。
(三)學習成效
學科專業能力
在職專班課程以法律綜合領域之研究為規劃方向,課程開設兼顧各專業領域,使研究生於在學期間,對於個別議題能有領先的專業知識。同時,投入實務與理論兼具之課程安排,期能與執掌相契合。而其畢業條件均由相關領域的專家指導撰寫論文,以特定議題為研究重心,更可深化其研究能力。
在職專班課程以法律綜合領域之研究為規劃方向,課程開設兼顧各專業領域,使研究生於在學期間,對於個別議題能有領先的專業知識。同時,投入實務與理論兼具之課程安排,期能與執掌相契合。而其畢業條件均由相關領域的專家指導撰寫論文,以特定議題為研究重心,更可深化其研究能力。
倫理、紀律與社會關懷
本院課程已提供公益服務實習課程,由本院專任教師結合民間公益力量,並針對特定議題提供專業知識的服務,例如刑法中心與司法改革基金會結合,研究生可參與基金會司法不公的個案救援,公法中心則與全國殘障聯盟、人本基金會合作,提供個案法律服務,均能使本院研究生在法學專業能力養成之外,更加提升社會服務與認同能力。
本院課程已提供公益服務實習課程,由本院專任教師結合民間公益力量,並針對特定議題提供專業知識的服務,例如刑法中心與司法改革基金會結合,研究生可參與基金會司法不公的個案救援,公法中心則與全國殘障聯盟、人本基金會合作,提供個案法律服務,均能使本院研究生在法學專業能力養成之外,更加提升社會服務與認同能力。
國際移動能力
本院目前提供研究生至外國合作法學院短期交換機會,使其能於外國短期研究期間,提升對該國法學研究的認識,並增進外語能力。此外,本院亦邀請與本院有合作計劃的外國法學院教授,於暑假期間開設英語智財學院、德國法夏日學院與日本法夏日學院,俾提供外國學者與我國研究生的交流機會,使專班學生未來至外國留學的管道更形通暢。同時亦連續開設中國大陸境外教學課程,以契合現行兩岸經貿往來的實際需要。
本院目前提供研究生至外國合作法學院短期交換機會,使其能於外國短期研究期間,提升對該國法學研究的認識,並增進外語能力。此外,本院亦邀請與本院有合作計劃的外國法學院教授,於暑假期間開設英語智財學院、德國法夏日學院與日本法夏日學院,俾提供外國學者與我國研究生的交流機會,使專班學生未來至外國留學的管道更形通暢。同時亦連續開設中國大陸境外教學課程,以契合現行兩岸經貿往來的實際需要。
升學或就業(創業)競爭力
本院多數專班學生均已取得國家考試及格,通過律師、會計師或醫師以及擔任公務人員比例極高,畢業生亦於我國現有各職場領域及行政系統中占有一席之地。除法學能力之培養外,本院亦鼓勵專班學生結合自身優勢,往科際整合的競爭市場發展,目前亦有為數不少畢業生已經在既有職場上擔任高階主管。並有雙學術專長的職場。
本院多數專班學生均已取得國家考試及格,通過律師、會計師或醫師以及擔任公務人員比例極高,畢業生亦於我國現有各職場領域及行政系統中占有一席之地。除法學能力之培養外,本院亦鼓勵專班學生結合自身優勢,往科際整合的競爭市場發展,目前亦有為數不少畢業生已經在既有職場上擔任高階主管。並有雙學術專長的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