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21689

大學部創新學程

This is an imageThis is an image


1. 新興人權與民主治理學程(最低修習13學分)

在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中,因為社會快速的發展與變遷,人權保障的態樣與範圍更加多元,學理上亦出現第三代人權及第四代人權的相關論述。此外,國家公權力行使及對於人權的保障與限制,更由管制的角度朝向治理的角度發展,強調民主的參與及對話。因此本學程的設計,係奠基於同學在憲法與行政法課程中對於傳統基本權保障及行政管制已有的基本理解,進一步認識不同領域中新興人權的發展及內涵,且透過課程中議題的討論,思考現代民主國家中新興人權保障所面臨的問題,進而培養具備現代化民主法治素養的法律人。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教育法(2)、基本權(3)、反歧視法(2)、新興人權與多元文化(2)、環境權與環境正義(2)、勞社人權法(2)、性別思維與法律批判(3)

 

2. 文化批判與法律創新學程(最低修習12學分)

法律的發展,無法孤立於文化、社會及歷史脈絡。本學程之規劃,乃希望培養同學們多元化的思考能力與視野,在法釋義學的學習外,也能關注法律的歷史、理論及其與社會間的關係。希望同學們能夠反思既有的法文化傳統,同時創建法律在未來的種種可能性。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法理學(3)、法制史(3)、法社會學(3)、法律倫理(2)、視覺影像中的法律(3)、臨終死亡的倫理與法律議題(3)、性別思維與法律批判(3)

 

3. 刑事法學程(最低修習13學分)

本學程涵蓋整體刑事法學,包含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刑事政策、刑事訴訟法,以及檢察實務研究等學科,期待修課學生對整體刑事法學有全盤的認識。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刑法(三)(3)、刑事訴訟法(二)(3)、刑事政策(3)、刑法實例研習(2)、刑法專題研究(2-6)、檢察實務研究(一)(2)、檢察實務研究(二)(2)

 

4. 全球治理與國際法制學程(最低修習12學分)

由於國際社會間存在國家間所共同面對的挑戰,為追求共存,國際社會透過全球治理之途徑,建立體系,通過規範,促進彼此之間的溝通與合作。而本學程於此背景下,希望透過必修兩門課程(「國際公法」和「全球治理與國際法」)將同學帶領進入相關議題,建立相關基礎知識,進而到進階之選修課程,藉由兼顧總體面與議題面的學習與討論,讓同學從規範面體會全球治理之樣貌,成為具備國際觀的法律人。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必修2門:國際公法(3)、全球治理與國際法(2)
至少修習7學分:國際人權法(3)、國際貿易法(3)、國際海洋法(2)、國際環境法(2)、國際私法(3)、國際租稅法(3)、國際人道法與難民法(2)、國際商事法(3)、歐盟法導論(3)、國際衛生治理(3)、國際金融治理(3)

 

5. 企業經營法制學程(最低修習13學分)

本學程集合當前企業組織運作經常遭遇的各面向法律相關課程,培養有能力協助企業經營之法律人才。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必修1門:證券交易法(3)
至少修10學分:公平交易法(3)、租稅法(2)、企業併購法(2)、智慧財產權法總論(2)、政府採購法(2)、勞動法(3)、會計實務與法律專題研究(2)、中國大陸法制導論(2)、財經法綜合研習(2)
 

6. 民事程序法學程(最低修習14學分)

本學程目的在於提供同學就民事程序法議題進一步學習之機會,所欲達成之目標為,讓同學在學習民事程序法之基礎課程(民事訴訟法(一))後,能進一步接觸處理更深入及更廣的民事程序法問題,並獲得更能全面進行民事訴訟程序之能力。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民事訴訟法(二)(3)、仲裁法(2)、家事事件法(2)、強制執行法與破產法(2)、民事訴訟實務(2)、國際私法(3)

 

7. 勞社人權與法制學程(最低修習12學分)

本學程設置目標旨在使參加學程同學能深入勞社會領域,建立對於勞社法之體系性理解並進一步了解勞社法實務運作情形,藉以養成解析勞社法法律問題之能力。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勞社人權法(2)、勞動法(3)、社會法(3)、勞動法理論與實務(2)、社會法理論與實務(2)

 

8. 財產法學程(最低修習14學分)

本學程目的在於提供同學就財產法議題進一步學習之機會,所欲達成之目標為,讓同學在學習財產法之基礎課程(民總、債總、物權)後,能有綜合運用其所學基本概念之能力,並可進一步接觸處理更深更廣的財產法問題,且有相關外國法之比較視野。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民法債編各論(3)、契約法(2)、消費者保護法(2)、財產法實例研習(2)、物權法實例研習(2)、國際私法(3)、英美契約法(2)

 

9. 商務金融法制學程(最低修習18學分)

本學程著重跨國商務往來、金融服務與資本市場相關法律訓練,形成處理商務金融案件之專業能力。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必修3門:保險法(3)、票據法(2)、證券交易法(3)
至少修10學分:海商法(2)、商標法(2)、銀行法(2)、信託法(2)、金融科技法制與監理(3)、英美契約法(2)、英美侵權行為法(2)、國際貿易法(3)、國際商事法(3)、國際金融治理(3)、財法中心公益服務實習(2)

 

10. 科技法學程(最低修習12學分)

本學程以智慧財產、個資保護、人工智慧與法律為核心,其他科技法律專業課程為側翼,為同學搭建掌握當前科技發展與法律互動的橋樑。

本學程的課程包括:
必修至少1門:智慧財產權法總論(2)、專利法(2)、個人資料保護法(2)、人工智慧、資訊安全與法律(2)
至少2門(含必修):智慧財產權法總論(2)、商標法(2)、專利法(2)、著作權法(2)、國際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2)、智慧財產重要判決研析(2)、智慧財產、數位平台與競爭法(3)
至少4門(含必修):個人資料保護法(2)、金融科技法制與監理(3)、電子商務與網路法(2)、環境權與環境正義(2)、生殖科技與法律專題研究(2)、生醫研究臨床試驗法規遵循與倫理審查(3)、人工智慧、資訊安全與法律(2)、全球衛生治理(3)、AI與倫理(3)、AI與治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