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2025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請轉知所屬學生,請查照。

  • 2025-01-02
  • 彭子欣
一、依教育部113年12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395A號函辦理。

二、推薦對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3學年度在學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推薦單位及受推薦者,請依教育部「2025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檢附相關申請表單及佐證資料,於114年1月9日前送達學務處課外活動組,俾利推薦作業及依限函送推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