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所簡介
政大法科所回應時代需求
歷史與特色
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是政大法律的一大特色。有感於法律與其他學科的緊密關連,政大法學院於 1999 年成立招收非法律系畢業生的碩乙班,著重於法律專業與特殊專業領域之結合,此為各國立大學之首創。於 2004 年,改制為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培養法律科際整合跨領域人才。整合課程分為人文與社會科學、商管及科技等三大區塊。希望學生能熟稔法律規範與法學理論,結合原有專業,拓展台灣法學的觸角與視野,並使法治觀念深入社會各個層面,產生影響力。
歷屆碩博士論文索引(更新至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
宗旨:亂軍中的邏輯與思維
大學的任務不能只是職業訓練,而應該是傳授深度思考、定義問題與解決問題的智能。尤其在現代社會的複雜運作之下,實務現場往往一片混亂紛雜,需要倚靠不同學科的對話與整合。
法科所的教育目標在於,補充與擴展一般法研所的既有成果,培養學生法律跨科際的分析與溝通能力。
法科所的教育內容著重於訓練學生法律相關議題的「邏輯」與「寫作」,要有邏輯的批判思維才能在亂軍之中找到方向,要有寫作能力才能將邏輯呈現到大家都看得懂的境界。
教學與研究團隊:集合各法領域頂尖師資
法科所設置於法學院,在院實體化的政策下,法科所共享法學院整體資源,尤其四十多名師資,在國內法律科際整合相關研究所中,師資陣容數一數二,其他類似研究所無法等量齊觀。
現任所長戴瑀如教授
法科所教師為法學院全數教師
法科所所務委員為王立達教授、王曉丹教授、張桐銳教授、劉宏恩副教授、劉定基副教授、顏玉明副教授
法學院六大中心主任為當然所務委員
全院專任教師皆可擔任法科所同學指導老師
院專屬 上課與學術活動空間
法科所設有專屬於同學的法科中心,提供休憩、研討的空間。同學們可以在不同類型的教室、空間中進行研討、交流,以此累積豐富的人際經驗,以及提升知識的深度與廣度。
三樓大演講廳(如左圖)
五樓超大國際會議廳
十三樓實習法庭
十四樓五個中小型研討室
綜合院館內各種類型的教室,包括三樓的翻轉教室
十三樓中型會議室/ 教室,現代、明亮、景觀(如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