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合處本學期受理截止日期為
三、奬助名額:
(一)校名額:奬助上限10名,得視情況及當年度經費額度調整之。
(二)院、系、所名額:可由院、系、所自籌經費,提出欲奬助之學生名額,全校至多10名,依據本計畫學生出國地區補助上限提出1/2金額配合奬助(請務必確認該項經費來源可適用於本配合款,例如校友等捐款,若未有足夠募款時可以各院結餘款或行管費支應)。
(三)如學院同時推薦2(含)名以上學生,推薦序第2名以後之學生請學院列為院、系、所名額或校名額候補。
四、經費來源:由高教深耕計畫經費奬助。
五、執行期限:鑒於本試辦計畫經費來源為110年度之高教深耕計畫,獲奬者需能於111年7月31日前返國,並於111年9月1日前完成核銷及繳交心得報告。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王巧萍小姐(電話02-29393091分機62840 E-mail: claire.w@nccu.edu.tw)。
國合處獎學金網站: https://oic.nccu.edu.tw/Post/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