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進修計畫補助要點」及「鼓勵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進
修計畫補助要點施行細則」辦理。
二、旨揭出國研修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如下:
(一)「學海飛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具本校正式學籍(未休學)且修讀一學期以上之研究所或大學部學生,但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二)「學海惜珠」:除符合「學海飛颺」申請資格外,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三、受理申請期間(系統開放期間):自112年1月11日上午9
四、獎助學金申請應繳交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規定,請參考國合處網頁,或洽本案聯絡人李婉菁(分機6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