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進修計畫補助要點」及「鼓勵學生赴國外進行短期進修計畫補助要點施行細則」辦理。
二、申請資格:具本校正式學籍之研究所或大學部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與設籍於中華民國者,得優先申請本項補助。
三、申請期間(系統開放期間):自112年10月31日上午9:00起至112年11月24日下午5:00止。
四、繳交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請參考附件或國合處中、英文網頁,或洽本案聯絡人李婉菁(分機62056)。
相關資料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