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本(112)年2月6日臺教文(三)字第1122500322號函辦理。
二、本校推薦名額:共5名。
三、本校申請資格:
(一)須年滿18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申請時及該夏令營出國期間均須為本校在學生。
(三)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在校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四)在該受獎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申請人請務必確認及評估出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五)須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教育部將不予受理。
四、 申請方式及其注意事項:請參考教育部甄選簡章(附件一)。
五、 繳件方式:即日起至112年2月22日(三)下午五時止,請將申請文件依序排列,以迴紋針固定方式(勿裝訂)繳交至行政大樓8樓國合處丘小姐彙辦。
六、 如申請人數超過推薦名額,將以申請人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高低排定順序,擇優5名推薦。
七、 本獎學金由捷克教育部提供,詳細資訊可參考捷克教育部網站。本簡章內未規定事項,須依該網頁公布之規定辦理 https://www.msmt.cz/eu-and-international-affairs/summer-schools-of-slavo nic-studies-2023。
八、 教育部甄選簡章及其他附件請自行下載,如有疑問可洽國合處丘小姐 yushan99@nccu.edu.tw / 分機67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