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 政國合字第1080012395號 |
主 旨: | 公告2019年第二期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交換留學生)申請事宜。 |
登載日期: | 108/04/25 |
登載期限: | 108/05/02 |
承辦人員: | 陳信帆 |
承辦單位: | 國際合作事務處國際教育組 |
內 容: |
一、日本交流協會為增進臺日相互理解與友好情誼,並拓展兩國學生交流,擬受理旨揭獎學金申請,申請簡章及應備文件請逕於日本交流協會網站(https://bit.ly/2ZySMH5)下載。 二、上開獎學金類別為: (一)一般領域 (二)日本研究領域(以人文社會領域為主) 三、本校符合該簡章所列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備妥文件送至國合處國際教育組(國際會館I-House一樓)陳信帆專員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四、依簡章規定,每份交換協議可推薦一般領域1名、日本研究領域2名,共3名交換生。倘透過同一份協議書申請一般領域者超過1名時,或日本研究領域超過2名時,依協議書執行單位的不同,推薦原則如下: (一)透過國合處甄選之校級交換生,以甄試排名優者為先。 (二)透過院/系甄選的非校級交換生,請由協議書執行單位推薦,並出具正式推薦函。若為2個以上單位具名執行之協議書,則請共同推選獎學金候選人,推薦函上須具該協議書各執行單位主管之簽章。 (三)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致無法順利產生獎學金候選人時,國合處得另行書面審查或面試。 五、獲本校推薦之交換生應依簡章規定參加日本交流協會舉辦之全國甄選。 |
最後修改時間:2019-04-29 PM 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