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校「希望起飛海外研修奬學金試辦計畫」辦理,如附件一。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
1.出國活動日數30日(含)以內:須出國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2.出國活動日數31日(含)以上:須出國前一個半月提出申請。
(二)申請計畫需經系、所審查後送交國合處。
(三)執行期限:本試辦計畫申請者需最晚能於111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數奬助金請款程序,惟學習活動於111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間進行者,得延至次年度112年1月10日前完成。
三、申請流程請參見附件二,申請暨資格核定表如附件三,研習計畫書格式如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