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2月18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0759號函辦 理。
二、推薦名額5名。
三、本校申請資格:
(一) 須年滿18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申請時及該夏令營出國期間均須為本校在學生。
(三)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 證明者;在校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 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四)在該受獎期間可以出國(申請人請務必確認及評估出國 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疫 情因素等)。
(五)須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程序之個 別申請案,教育部將不予受理。
四、應繳文件、待遇、夏令營詳細資訊、申請流程、其他注 意事項:請參考教育部甄選簡章(附件1)。
五、應繳文件繳交期限與地點:即日起至111年3月8日(二)中午12:00止,請將申請文件依序排列,夏令營獎學金申請 表1式2份(須用電腦打字,word原檔請自行於下方第七點 所列之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其餘文件1份於截止時間前 繳至行政大樓7樓國合處李珮瑜小姐彙辦。
六、如申請人數超過推薦名額,將以申請人各學期學業總平 均成績高低排定順序,擇優5名推薦。
七、本獎學金由捷克教育部提供,詳細資訊可參考捷克教育 部 網 站 ( http://www.msmt.cz/eu-and-internationalaffairs/summer-schools-of-slavonic-studies?lagn=2)。本簡 章內未規定事項,須依該網頁公布之規定辦理。
八、教育部甄選簡章及其他附件請自行下載,如有疑問可洽 國合處李珮瑜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