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P課程學分抵免及申請核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說明

  • 2019-10-29
  • SystemAdmin
ETP課程學分抵免及申請核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說明

1、如要辦理ETP課程學分抵免,請同學提供修習課程成績單,以及填寫附件之替代學分申請書,由系辦認證。
系辦認證之後會保留一份影本,請同學自行保存核定的正本(於申請核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時,需附上核定後的正本)。
2、如赴國外選讀英語授課課程,須於回國後申請出國交換選課抵免學分,請於出國學期結束後,次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依本校行事曆)前提出申請。詳細內容請參照教務處學分抵免相關規定。如對於修習課程是否可屬於英語授課課程有疑問,則請先連絡系辦。
3、申請核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請填寫附件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學分審查表,並附上成績單正本一份,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甲、如有申請學分抵免課程,請附上核定後替代學分申請書正本。
乙、如赴國外選讀英語授課課程,請先依照教務處之規定辦理出國交換學分抵免,並附上赴國外選讀英語授課課程成績單正本、以及赴國外選讀英語授課課程大綱或可證明選讀課程為英語授課之文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