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ETP)招生

  • 2025-01-07
  • 陳一帆
一、設立宗旨: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提昇學生國際競爭力,創造雙語學習環境,藉以培育兼具英語能力及跨國法律專業之人才,特設立「法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English Taught Program, ETP) 以下簡稱「本學程」),招生對象為本院學士班學生,每年招生名額以二十人為原則。每學年結束後審核本學程畢業同學之學分,修滿規定之學分者,經審核無誤並簽請教務長、校長同意後,由學校發給學分學程證明書。未經核准修讀者,不得發給學分學程證明書。


二、申請資格:
1.本院學士班學生,本次招生名額為13名。
2.招生對象以本院學士班新生為原則,申請資格如下

  (1)須達各學年推甄或申請入學學測英文成績為14級分
  (2)或達大學英文修習辦法所規定之免修資格為原則。

三、錄取名額: 13

四、繳交文件(以下文件皆接受電子檔方式繳交)
1.ETP申請表
2.學測英文成績單或大學英文免修資格證明文件(須事先向外文中心申請獲准免修資格,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五、申請說明:
1.114
25()中午12:00繳交修習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e-mail至陳一帆助教信箱:yvonne.c@nccu.edu.tw
2.
學生須至少修畢三十三學分,始符合本學程規定。
A.
基礎英語課程學分。選修英文ETP專班或同等級之英語課程
B.本院開設之英語授課必修、選修課程至少十八學分。
C.
他院開設之英語授課必修、選修課程或赴國外選讀英語授課課程至多六學分。
3.
本院將於114210日前審核成績後擇優錄取,並公布於本院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