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訊】
圖一:陳龍昇老師(左)與謝祥揚老師(右)致贈感謝狀予Michael Fahey律師(中) |
圖二:Michael Fahey律師演講照 |
撰文:林倢妤
本院財經法學中心於2024年4月25日邀請Michael Fahey律師蒞臨擔任講座,題目為「Interplay betwee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IP Protection in Recent US Cases」。本次講座全程以英文方式進行,由陳龍昇老師與謝祥揚老師主持,參與者包含本國、美國與法國之學生。講者Fahey律師以其在智財領域之專業與豐富實務經驗,特別以美國近年兩件著名的智慧財產相關案例為討論核心,除了分析各該案的法律爭議,並和與會的師生熱烈討論相關概念於我國個案上之適用可能。
首先,第一個案例為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判決,該案涉及商標權侵害與合理使用之判斷,美國最高法院在本案中探討parody、Rogers test以及First Amendment之交錯。第二個案例為Andy Warhol Foundation For The Visual Arts, INC., v. Lynn Goldsmith, et al.判決,該案所涉爭議為著作權的轉化使用認定。在演講過程中,Fahey律師以深入淺出方式,帶領與會同學逐步審視美國法院的論理,並引領同學進一步思考類似爭議於我國發生時,外國法論據得如何援引而於我國法院主張。
陳龍昇老師與謝祥揚老師於結尾致詞表示,智財保護與合理使用的界線,為一重要的議題,如何劃定而又可兼顧創作者保護,正為本次講座案例的爭議所在。本次Fahey律師精采的演講,與會師生獲益良多,實屬本院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