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訊】
圖一:綠色和平環境教育專案主任黃尚卿主任演講「氣候變遷與氣候公民—我們能做什麼?」。 |
圖二: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洪政緯研究員演講「公民參與能源轉型—從公民電廠法制基礎談起」。 |
圖三:陽光伏特加創辦人陳惠萍博士演講「談公民電廠發展的現況」。 |
圖四: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林木興博士演講「公民電廠之治理基礎芻議—從部落發展案例的法治困境談起」。 |
圖五:名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溫欽閔執行長特助演講「公民電廠之設置可行性—從評估程序談起」。 |
圖六:本院傅玲靜老師進行開場及引言與綜合討論。 |
法學院於12月5日舉辦「政大用的電,政大人自己發—公民電廠的現在、未來與法治變革」座談會,邀請不同領域講者,針對氣候變遷、電業法、公民電廠的目前發展、公民電廠的法制與技術等不同層面,進行介紹與分析,並共同討論政大設置公民電廠的可行性與可能作法。活動由本院傅玲靜老師進行開場及引言,第一場活動邀請綠色和平教育專案主任黃尚卿主任,就「氣候變遷與氣候公民—我們能做什麼?」進行分享。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洪政緯研究員從能源轉型白皮書中關於公民電廠定義為出發,介紹我國能源轉型之相關議題。政府在推動公民電廠主要是以推動獎補助為主,其態樣非常多元,主要可以分為ESCO(能源技術服務業)主導發起、公民團體發起以及地方政府發起,目的是為活化地方並結合產業發展,但在這之中,要如何與在地連結、號召更多公民參與即為一大考驗。洪研究員透過「三轉一」爭議娓娓道來我國電業實務運營狀況,並提供政大人參與能源轉型之思考方向。
陽光伏特家創辦人陳惠萍博士主要關懷面向為台灣太陽光電的在地使用與民眾參與,她與關心環境及氣候的同好共同創立綠能參與平台「陽光伏特家」,並積極推能源永續、鼓勵公眾參與。為提倡公民電廠之設立,陽光伏特家積極推廣民眾購買太陽能板,透過平台磋商願意架設太陽板之屋主,將綠色能源販售給企業,一方面能產生綠電收益回饋給參與者,另一方也能實現民眾之綠電選擇權、回饋地方創生,並打造在地市民能源基地。期望未來每個人不僅是綠電生產者,也能是消費者,創造環境永續的善循環。
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林木興博士則是從「公民電廠之治理基礎芻議—從部落發展案例的法制困境」談起,介紹臺東知本濕地發展太陽光電、比亞外部落發展再生能源,嘗試提出永續能源政策調適之道。
名竣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欽閔執行長特助則關注公民電廠設置之評估程序,尤其是光電設備之申設、評估以及建置程序,並且由光電業者的角度,特別針對政大校舍的情形,初部評估於各大樓及建築物架設太陽能板的可行性。然温特助亦特別強調公民電廠的態樣多元,首要仍為政大師生必須共同討論發展的型態及公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本次活動主題為「政大如何設置公民電廠?」,除了學術及法制的介紹之外,更進一步探討大學實踐公民參與能源轉型之可能性,開啟大學校園評估設置公民電廠之想像空間,提供後續對話討論及實際推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