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法學院結合台灣法理學會年會  探索法律想像新面貌

【法學院訊】

與會人員合影
圖一:與會人員合影。
圖二:原住民族法律場次,探討殖民與解殖議題。
圖三:蘇永欽講座教授主持「法院與民眾法意識」場次。
專書論壇,由左至右分別為王曉丹教授、黃丞儀研究員、顏厥安教授、簡資修理事長及許家馨研究員 (1)
圖四:專書論壇,由左至右分別為王曉丹教授、黃丞儀研究員、顏厥安教授、簡資修理事長及許家馨研究員。
現場來賓提問
圖五:現場來賓提問。

撰文:莊士倫(政大法學院博士候選人)

政大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成立後的第一場大型學術會議《法律想像:跨界、跨域、跨文化的盲點與突破》,於5/12、5/13兩天在綜合院館三樓演講廳盛大登場。會議由中心主任王曉丹教授策畫,並結合2023年台灣法理學會年會,以及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共同辦理,與會者來自法律、政治、哲學、史學、社會、民族學各領域,針對當前臺灣法律與社會的時代議題,展開跨科跨界的交流對話。

本次會議規劃了六大主題及一場專書論壇。政大法學院許政賢院長開幕致詞時表示,本次大會的多元主題都很有社會現實感,讓人感受到超越過往法理學侷限的潛力。台灣法理學會簡資修理事長也說明了本次大會主題的緣起與會議規模的空前盛大。隨後開始第一場發表,由東吳大學張嘉尹與輔仁大學鍾芳樺兩位教授報告盧曼法社會學的研究心得,並與評論人中研院陳弘儒研究員及中正大學阮曉眉老師對話。張教授從系統論角度提出他對跨界跨域的思考,認為不會有一體性、整合性的法學存在,脈絡必然是多元的,系統間透過結構耦合相互影響,也進行過濾排除。鍾芳樺老師回顧德國學術史上問題思維與系統思維之爭,指出系統論並不是絕對自主論,仍然有環境開放性,重點在於理解系統的功能是對現代社會複雜性進行篩檢與決斷,避免陷入目的理性無限因果的難題。

第二場發表主題是移工移民的法政哲學。在報告及與評論人東吳大學陳俊宏老師的對話中,政大法學院林佳和老師闡述了不宜直接將國際人權公約當作優先文本來進行內國法上移工人權的判斷,而應從相對普世性的角度,將動態與靜態間的社會權力關係納入考量。中央大學哲學系黃雅嫻老師則從法國的博愛立國精神切入觀察移民問題,她區分了單向利他與互惠接納,並梳理從柏拉圖、卡爾史密特到德希達對於友愛與共同體的思考,及其與民主的關係。

會議進行到下午,稿件豐富的原住民族主權與法律議題安排了兩個場次。首先由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石忠山教授從法律多元主義出發談國家主權與原住民族人權保障,他指出我們應認清原住民族自然主權及司法有必要向多元主義轉型,但當前仍須面對國家是主權擁有者的現實。評論人清大教授黃居正則呼籲唯有具體進入每一個原住民爭議的田野脈絡才能真正建立法律多元。接著報告的是東華大學范耕維老師與政大法學院林俊儒博士候選人,兩人合作對原住民刑事判決中的文化抗辯狀況進行了實證分析,指出法官只在法明文除罪化的類型中會做出無罪判決,其餘最多只在量刑範疇處理,這反映出法律表面上的放寬反而實質限縮了法官對文化抗辯的想像。台大法學院謝煜偉老師於評論時則提出更基進的刑罰廢止論/無審判權論,將紛爭定義的話語權還諸原住民族。

第四場發表人是中研院法律所楊雅雯助研究員與政大法學院王曉丹教授,兩位老師都把論述目標直接對準殖民與解殖。楊雅雯爬梳了三種殖民不義理論:世界主義觀的政治宰制論、個人主義觀的惡劣治理論以及集體主義觀的領土掠奪論,並認為政治宰制論可能較好地凸顯了墾殖的不正義,但應留意這當中也蘊含了複刻墾殖者「平等公民」清除邏輯的同化危險。王曉丹提出「敘事」的重要性,公平正義就是一套關於發生了什麼、我們如何處理的敘事,因此運用一套反敘事就是重要的解殖方法,特別是相對於單一均質主權及他者敘事的交疊管轄與賦權反敘事,同時也應將過去剛性的法律觀轉進為韌性的法律觀。評論人政大民族系官大偉教授認為王曉丹的論述正好回應了楊雅雯的叩問,墾殖者後代開啟的政治協商未必只能是單向同化的,而是也能夠在多重、有孔隙的法律地景中進入原住民的土地親密政治。

第二天會議從法院與民眾法意識的議題開場。第一位發表人中研院許家馨研究員分析了台灣法院歷來面對社會抗爭事件的五種反應模式,指出太陽花相關判決片面強調法治對抗國家的垂直意涵而忽略共同體團結的水平共生意涵,並且混淆了合法性與(政治)正當性,使得這種「裁決變革模式」落入處罰特定觀點及將例外情況日常化的法治危機。接著中正大學王正嘉教授報告其參與國民法官制度推行的研究經驗,並且介紹了各種對於國民參審員的法社會學實證研究,例如評議室內的社會影響力、法意識的變化等,期許後續研究者能在這些基礎上推進成果。政大法學院劉宏恩老師的評論意見聚焦在幾個疑義上,包括誰是司法信賴的主體(旁觀民眾或訴訟當事人)?國民法官裁判品質?等等。主持人政大講座教授蘇永欽以身為制度推行者的經驗補充說明:國民法官目的既非民主亦非裁判品質,而是讓民眾一輩子至少進入法院一次,知道法官在做什麼,建立對司法文化的認識,提升低迷的司法信賴度。

會議來到第六場,談的是法律移動。台北大學駱怡辰老師從學術 vs. 實務的話語權競爭角度,重新詮釋法學者提出法律漏洞概念的動機,同時也質疑向來習於將外國法作為填補漏洞的非正式法源之做法,恐將面臨逸脫在地性與壓抑在地性的雙重問題。接續法律移植主題,台大法學院的陳韻如以日治時期台灣法律人林呈祿彈性靈活地在外來與本土家庭法制元素間挪用重組做為例子,說明法律移動過程中的繼受與創造性背離。評論人陳冠廷看到兩篇文章中潛藏的對立論點,從選用外國法一會兒是修辭伎倆一會兒又是進步價值的矛盾中,凸顯比較法的難題就在於有沒有可供判斷好壞的共通標準?

大會在下午第一場安排了特別的專書論壇,邀請了最近兩年間出版的基礎法學專書作者或主編進行簡介與對話。王曉丹談到其主編的《法律有關係:法律哪裡來?怎麼變?如何影響我們生活?》是台灣第一本法律與社會研究指南,各領域研究者分別貢獻了珍貴的文獻地圖與分析指引。簡資修述說其將近年撰寫的論文集結成《如何法律,怎樣經濟》,著重於闡揚不同於主流工具性與政策性經濟分析的法律經濟學方法論。中研院黃丞儀研究員娓娓道來其長達六年才完成的英語書籍《Constitutionalizing Transitional Justice》主編經驗,這是一本少見從憲法角度探討轉型正義的跨國論文集。許家馨介紹他主編的《Human Dignity in Asia: Dialogue between Law and Culture》,主旨則是從跨科跨國跨文化的視野探索亞洲地區的人性尊嚴法制狀況。

大會的最後一個主題是關於傳統與現代法律,共有四位作者進行發表。來自清大的法社會學研究者蔡博方考察晚清至民國的宗教法律爭論與變動,藉此映照出法律文化與法律想像之間的落差或張力正是觀察西方法與傳統法如何交織在當代法制中的關鍵。輔大法律學院的江存孝助理教授分析日治時期台灣民間「拈鬮分產」的習慣被轉譯成近代歐陸民法概念的情況,呈現漢人固有法律難以逆轉地被收編到近代民法體系的過程。另一位專研法制史的政大法律黃琴唐老師,探討司法從準情酌理到依法裁判的典範變遷,在1949年之前的司法裁判整理中發現「情理」的運用情形可分為法律授權下的、事實認定中的以及調整替代法律的三種類型,尤以事實認定中使用最多。最後一位發表人虎尾科大李玉璽教授考察中華法系流通地區的諡號制度之流變,從清代之前珍貴的賜諡到民國之後日漸普及的褒揚令,一直到今日線上即可申請的總統、副總統電子題詞與輓額,呈現了制度象徵的時代變遷。

《法律想像》研討會經過了兩天九場緊湊、多元又豐富的對話,在依依不捨中落幕。簡資修理事長盛讚王曉丹教授為法理學會年會樹立了新典範,多位與會學者也紛紛對政大法律與社會中心此次展現的會議籌辦品質給予高度讚許。在道別聲中,這場學術盛宴的充沛能量彷彿伴著所有與會者堅定地踏向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