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訊】
圖一:日本神奈川大學法學部教授松平德仁(中)來訪與法學院許政賢院長(右)、亞洲法中心劉定基中心主任(左)合影。 |
圖二:12月21日講座現場師生合影。 |
圖三:12月23日松平德仁教授總結演講主題並歡迎發問。 |
撰文‧攝影:李元熙、王彥涵 攝影:楊嘉茵 編稿:王彥涵
法學院亞洲法中心與公法中心邀請日本神奈川大學法學部憲法學教授松平德仁分別於12月21日、23日就日本立憲民主主義體制和政教分離為主題舉辦兩場講座,法研所、大學部師生到場聆聽,並一同進行深入的問答對話。
第一場講座松平教授從近代立憲國家的歷史發展談起,點出近代立憲國家的開端乃是保障個人自由的「分離國家」,包括:政教、政軍、政金、三權、公私分離。松平教授接著講解立憲主義與民主主義的異同,說明立憲民主國家在憲法學上的解釋並不完全等同於民主國家,而更是一種透過民主外觀實現菁英自由主義的制度。
而本次講座聚焦的「安倍政治」,指的是安倍從2012年擔任首相起,推動一連串擺脫1955年後日本「戰後體制」的嘗試。然而,松平教授指出,安倍政治帶來諸多衝擊。其一,草莽的政治和三大(森、加計、櫻)弊案;其二,變更憲法第9條解釋和安保法案構成違憲或反立憲主義;其三,對法院、檢察獨立性和學術自由的侵犯。
講座的最後,松平教授展望後安倍時代的情況。認為岸田政府將回歸正常政治,而安倍「台灣有事」的主張是否會讓右派重燃憲法感情,值得關注?松平教授並提醒:立憲民主主義體制無法創造或保障幸福快樂,只是提供個人追求幸福快樂的基礎。
松平教授第二場講座開宗明義指出日本戰後憲法政教分離規定的背景,是為了避免再發生肇因於國家神道信仰和宗教軍國主義的迫害,因此於憲法第20、89條明定政教分離原則,來保障所有人的信教自由、避免任一宗教團體獲國家給予特權或政治權力,以及國家公款或財產不得為宗教團體直接或間接使用。然相關規範也導致資源使用上爭議,他以三個指標性判決:包括以公款舉行神道地鎮祭的「津地鎮祭事件」、探討地方可否透過容許在公有地上保留神社,無償提供公共空間給予宗教團體便利的「空知太神社事件」,以及許可崇聖會於市立公園內重建孔廟且豁免土地租用費的「那覇孔廟事件」,詳細分析日本法院如何界定「是否違反憲法上政教分離意旨」的實質內涵。
松平教授結合豐富的比較法知識,對照出台灣、法國與日本之間國家法制對宗教的態度異同來答覆學生提問。他認為宗教議題的重點在「良心自由」,不適合由政府定義什麼是或不是邪教。台灣憲法雖無政教分離的明文規定,但對宗教的平等對待仍可能產生政教分離之效果。而多數國家固然希望司法要有明確的審查基準,日本政教分離規定則著重於避免宗教軍國主義引發的傷害,疑似違憲的案件若無相關疑慮,通常傾向以「社會文化諸條件」來寬鬆處理。
松平教授在比較憲法領域有著深厚的功底,兩場講座融合法國、德國、美國、日本及臺灣的相關憲法規定、實務、學說與政治現實,同時富有憲法學者深刻的批判精神,讓法學院師生對於日本憲政發展與政教分離的議題,收穫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