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訊】
圖一:陳美怡督導歡迎與會者並簡介本次講座主題。 |
圖二:陳美怡督導講述國內收養流程。 |
圖三:戴瑀如教授、兒福聯盟督導及與會同學會後合照。 |
圖四:兒福聯盟為孩子及收養家庭依年齡的不同,提供舒適自在的相處空間。 |
圖五:兒福聯盟為孩子及收養家庭依年齡的不同,提供舒適自在的相處空間。 |
撰文:陳奕亨 攝影:高婕如
法學院民事法學中心於2023年5月11日舉辦《愛的接力賽:認識收出養服務》講座,與會者為法研所及法科所同學,由兒福聯盟的二位督導介紹收出養服務及所面臨難題,並藉此機會讓與會同學親至位於內湖的兒福聯盟台北總會參訪。
陳美怡督導首先介紹道,收出養是小眾服務,但卻是兒少法中重要的一環,孩子究竟遭遇何種困難而有出養必要是值得被關注的。早年對收出養的運用係以養父母與本生父母的一紙契約即成立,例如童養媳,皆以大人本位做思考,雖然是改變孩子一生的重要決定,卻僅僅考量大人之需求,孩子苦無權利為自己發聲或作出選擇。於修法之後,收出養雖改由應經政府機關特許之特定機構才能加以媒合,但收出養仍須很多其他機關、團體的協助,而作為收養成立的最後把關者─法院,也是收出養服務的重要夥伴。
所謂收出養,除了需要法院以子女最佳利益予以認可始成立,同時我們也必須認識到,收出養並非寄養,亦非救濟或資助,收養者必須承擔父母責任,與孩子共享親情並建立永久關係。對陳美怡督導而言,自己身為社工的角色,即是幫助孩子看見希望並找到自己的核心價值。在收出養過程中,須以孩子為核心、從其生命脈絡出發,盼望孩子認識自己、接納自己、並勇敢地成為自己,同時陪伴收出養人重新定義收出養。更重要的是,讓孩子明白自己不是被遺棄而是被愛、被期待的,並自我肯定、好好長大,成為那個很棒的自己。
葉詩宇督導則介紹出養流程,出養流程耗時費神,除了動輒一年以上的所需時間,各種流程手續亦繁瑣細緻。因為只有了解孩子的樣貌,才能讓孩子好好地交給收養人。每個孩子各式各樣的氣質,和原生家庭下的教育以及個性,都要讓未來父母知悉,才能做好準備,迎接獨立生命。過程中也須顧及原生家庭作出出養決定的痛苦、孩子對於父母不要他的失落與疑惑。在出養評估中都需要客觀地看待家庭,但也要細膩地觀察每個孩子,既巨觀又微觀,葉詩宇督導如此形容道。
至於收養媒合階段的任務目標,陳美怡督導強調並非追求完美的父母,而是要找到「療癒系父母」,重視其與孩子連結、親近的意願,以及帶領孩子建立親子依附的可能性。「接納的情懷優先於親職技巧」,只有具備覺察、接住與回應情緒感受的能力,才能與孩子攜手向前。
講座的會後問答,討論熱烈且收穫頗豐,包括進一步了解收養媒合階段中之先使養父母與養子女有一段共同生活期間的必要性,以及一旦彼此不適合時,對養子女後續回到安置體系的處理方式,尤其在心理上的輔導;以及在收出養服務中,兒福聯盟為確保子女血緣知悉權所採取之措施,於收出養媒合過程當中,即會諭知養父母身世告知的重要性,近年來身世告知的比例雖低但卻有逐年升高的情形,二位督導也強調,藉由對收養態度的開放,在身世告知之後,除了讓養子女有機會獲得原生家庭資訊、甚至加強養子女與原生家庭之間的聯繫,進而協助尋親等,以使子女的血緣認知權充分獲得保障。
此次講座在最後參觀兒福聯盟為收出養服務設計的各項空間後進入尾聲,藉由葉詩宇督導、陳美怡督導的分享與解惑下,讓與會師生得以更深入認識收出養在實務上的運作,以及法律之外其他專業資源所扮演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