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林國全教授榮退論文集發表會盛況空前,成就斐然!

  • 2020-12-16
  • 陳一帆
本院財經法中心與文化大學財經法中心於125日為本院林國全教授盛大舉辦榮退論文集發表會,邀請國內諸多重量級學者一起慶賀林國全教授榮退之喜,並同時就我國財經法領域之關鍵議題發表研究成果。本校校長郭明政教授、副校長王文杰教授及本院院長何賴傑教授、本院財經法中心主任葉啟洲教授,亦均到場祝賀。林國全教授於開幕致詞時不改其幽默本色,笑稱自己從大學進入法律系,到最後去日本留學、回國任教,都是誤打誤撞、沒有計畫的過程,最初沒有想到會返回母校擔任教職直至退休,並同時期許自己未來在享受退休生活之餘,也能抽空撰寫、推出新的法學著作。
 
發表會的第一場次由臺灣大學法學院曾宛如教授主持。本場次中,文化大學法律系戴銘昇教授就經營判斷原則提出新的詮釋;東吳大學法律系莊永丞教授就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法律定性進行探討;文化大學法律系陳盈如教授深入分析美國對P2P個人借貸監管模式;宏鑑法律事務所黃朝琮律師就證券型代幣之內線交易責任體系進行建構;本院臧正運教授就我國金融法規「金金分離政策」提出省思;東吳大學法律系李志峰教授詳細探討責任保險人控制責任關係訴訟的權源;臺北大學法律系林國彬教授講授我國保險法令關於保險業監理與退場法制近年之變革;本校風管系陳俊元教授則就保險經紀人報酬揭露義務提出比較研究
 
發表會的第二場次由本院劉連煜教授主持。本場次中,東吳大學法律系江朝聖教授重新檢視我國法禁止內線交易的理由;文化大學法律系吳盈德教授就我國董事會召集制度詳予探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林建中教授講授美國法上公司商業機會原則的發展;臺灣大學法學院邵慶平教授就董事資訊權立法爭議予以剖析、省思;臺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系施建州教授由德國及歐盟法的角度檢討最高法院關於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的刑事判決;臺北大學法律系陳彥良教授就德國新內線交易法制進行深入探討;臺灣大學法學院楊岳平教授則就我國私募基金監理提出立法建議。
 
發表會的第三場次由本院方嘉麟教授主持。本場次中,本院朱德芳教授就最高法院關於「公司進行減資並以現金逐出畸零股股東」之判決提出評析;中正大學法律系洪令家教授從股東提名權的角度談論我國法下董事的選任及提名委員會制度;臺北大學法律系張心悌教授就股東協議、表決權拘束契約與契約自由等議題分析、檢討;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郭大維教授以我國司法晚近實務見解為基礎著手評論我國法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之股東會召集權限;成功大學法律系陳俊仁教授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Gregory v. Helvering判決進行檢視,並就合理商業目的原則之公司法與稅法交錯的議題提出觀察;世新大學法律系鄭婷嫻教授、本院周振鋒教授聯袂以2020年泰山與龍邦爭議為例,解析我國法之股東提案制度與經營權爭奪問題;中興大學法律系蘇怡慈教授則就我國注意義務制度提出再思考。
 
本次發表會,在本院王立達教授、文化大學戴銘昇教授與多位助教、研究生團隊的通力合作下,各界反應非常踴躍,短短幾天就有超過400人報名,由於場地座位數目限制,最後只能讓246位校內外人士到場參加,但仍舊是盛況空前。諸位學者戮力發表各自研究的心血結晶,同心將國內財經法律研究提昇至更高的層次,令到場與會者獲益良多,成就斐然。更重要者,會中報告學者及各界與會人士得以藉本次發表會,對林國全教授全心奉獻法學教育,不吝提攜後進的風範,共同傳達至高之敬意,並祝福林國全教授榮退以後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撰文:何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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