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在法袍與自我認同之間:樂樂律師的跨性別實踐之路

【法學院訊】

樂樂律師於演講中分享其跨性別歷程與法律實務經驗。
圖一:樂樂律師於演講中分享其跨性別歷程與法律實務經驗。
本校校長李蔡彥及本院副院長葉啓洲出席並聆聽演講。
圖二:本校校長李蔡彥及本院副院長葉啓洲出席並聆聽演講。
本院副院長葉啓洲教授致贈感謝禮予樂樂律師。
圖三:本院副院長葉啓洲教授致贈感謝禮予樂樂律師。
師生踴躍參與,講座於熱烈交流中圓滿結束。
圖四:師生踴躍參與,講座於熱烈交流中圓滿結束。

法律人的養成,往往背負著高度的社會期待。本院與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於4月22日邀請曾任檢察官、現為執業律師的陳樂涵(樂樂律師,原名:陳漢章),分享其作為一名跨性別者,在法律體制與追尋自我間的探索歷程。本院葉啓洲副院長於開場時表示,此為難得之機會,能聆聽一場結合法律職涯與性別認同議題之演講。簡短引言後,葉教授即將主場交給樂樂律師 。

演講首先從社會互動的微觀層面切入。樂樂律師直言,在日常人際互動本質上,跨性別者與其他性別族群並無二致。他強調:「我們跨性別者並未想要獲取多餘的利益或權利,也無意造成傳統二元性別者困擾,更不是為了遂行某些犯罪計畫,」並表示:「我們只是想要成為自己想成為的性別而已。」

回顧在體制內的成長歷程,樂樂律師形容過往內心宛如「住著一隻一直壓抑著的怪物,且隨著年歲增長,怪物越長越大 」。從國中時曾偷偷嘗試穿著女性制服,擔心被父親發現;直至司法官受訓期間,仍擔心被同儕察覺,恐懼深植於內心,甚至一度陷入絕望。進入司法體系擔任檢察官後,這份壓抑轉化為急躁,日日盼著下班做回自己,無形中也影響執行公權力時的情緒狀態。

生命的轉捩點出現在四十歲那年,樂樂律師以檢察官身份赴日本京都大學訪問一年。在異國他鄉的環境裡,終能放任內心「怪物」釋放,換上喜愛的裝扮,也在抽離長期的壓抑後,情緒反而尋得前所未有的平靜。樂樂律師感性表示:「這一年間我體會到一輩子從未體會到的快樂,彷彿眼睛看出去的世界都更添色彩 」。

然而,進修的結束意味著必須再次將自己塞回迎合社會期待的框架之中。歷經掙扎,他最終選擇尋求專業精神醫療協助,在正式確診「性別不安」後,為不留人生遺憾,毅然決心展開跨性別準備。

他分享道,這段跨性別準備歷程的前期,奠基於對自身條件的審慎評估。包含受保障的檢察官公職、穩固的經濟後盾、四十歲累積的成熟抗壓性等,皆是他衡量能夠實現自我、對抗社會壓力的籌碼。在實踐路上,樂樂律師採取循序漸進的策略。先是透過細微的外觀改變,再由近而遠地告知身邊親友與同事消息,使他能夠逐漸獲得肯定與支持,並在公務體系中獲得溫暖接納。回首這段過程,他強調,追尋認同的核心應源自於自身,而非外界評價,同時建構穩固的社會支持網亦不可或缺。

社會大眾對於跨性別議題往往缺乏認識。樂樂律師坦言,跨性別族群佔全體人類的比例極微,即便社會體制完全忽略他們的存在也能照常運作,導致眾人缺乏主動理解的意願。透過樂樂律師對其生命歷程的剖析,不僅止於職涯分享,更拓寬聽眾對性別的多元想像與尊重,亦展現了法律人如何在肩負社會期待的法律體制中,尋回並安放真實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