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訊】
圖一:2023國際人權講座現場。 |
圖二:主講人訪問學人哈佛大學 Annie Madding 法律博士。 |
撰文:潘亭茹
美國長久對死刑的論戰,迄今未平。正反交鋒之間,照映出論述在人權運動中的重量。2023 年 11 月 02 日下午,由政治學系與法律學系聯名主辦、社會科學學院協辦的國際人權法 2023 年講座,由政治學系副教授翁燕菁主持,邀請到訪問學人哈佛大學 Annie Madding 法律博士主講「The Movement against Capital Pubish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 Who is This Being Promoted to?」,引領跨國師生與校外非政府組織來賓一同探討美國社會就死刑存廢的論戰。
於 1700 年至 2017 年之間,美國共計執行了 15787 件死刑。Annie 首先引用檢察官羅柏特的說法,「兇手不應躺在監獄裡享受一日三餐、乾淨的床單、有線電視、家人探訪及無止盡的上訴。」以應報的角度切入解釋支持死刑方的論點,即死刑是為了讓罪犯得到和其罪行相稱的懲罰,並提供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心理上的補償。Madding指出,此說認為死刑能嚇阻並降低犯罪率,另有一說則認為能徹底讓罪犯失去再犯的可能,並降低納稅人對監獄體系運作的負擔。
而反死刑方的論述上,Madding 特別點出社會科學研究如何介入廢死論述。實證研究發現,偏見對死刑具有顯著影響,例如在死刑訴訟中排除有色人種及女性陪審員,或是白人遭謀殺更容易啟動司法調查,反之非白人被告更可能被判死刑。在美國,同樣的罪行不一定會致使同樣的判決結果,除了性別與種族的偏見,也可能因律師、陪審團而產生差異,甚至可能是有政治化的影響。Madding 進一步強調,死刑終究是不可逆的,在美國每 8.3 名死刑犯中,就有 1 位被免於死刑,這種情況使得更多人質疑死刑制度的公正與可靠,國家掌握人民的生死大權卻可能錯殺,冤案的後果確實無人能承擔。依據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6 條對生命權的保障,Madding 認為國際對於人權的標準亦當然該為美國刑事司法系統所考量。
1996 年後,美國人民支持死刑的比例下降至 42%,死刑制度的實施似乎有所轉變。1972 年的富爾曼訴佐治亞洲案中,美國最高法院曾認定死刑違反憲法第8增補條款之「殘忍且不尋常」,有效廢除 40 項死刑法規。而1978 年的洛克特訴俄亥俄州案中, 美國最高法院宣佈俄亥俄州死刑法規無效,因為它限制了對減刑證據的考慮。爾後美國似乎迎來更加強烈的反對死刑的聲浪。2004 年紐約最高法院認定紐約州死刑違憲;2007 年紐澤西州成為美國第一個立法禁止實施死刑的州;2009 年美國法律學會 (ALI)撤銷了《模範刑法典》中的死刑條款。目前美國廢除死刑及保留死刑的州分別為 23 個和 27 個,直到 2021 年,美國聯邦政府宣布暫停執行死刑。
最後的問答時間,Madding邀請大家一同討論其他國家的現況。與會的非政府組織成員分享其於台灣推動廢死的困境,亦引發東南亞同學之共鳴。同學另關心台灣是否對涉入犯罪之移工族群亦存有偏見,在司法程序上如何保障?翁燕菁回應,法庭上慣用的詞彙相較於日常對話更為專業艱澀,因此近年亦倡議司法專業通譯還需要具備轉譯的能力,才能跨越法律與文化的認知體系,降低雙向傳達語境上的落差。最後,對比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亦有同學詢問,依照台灣民眾目前的法感情,台灣甫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是否會對死刑量刑造成衝擊。Madding對此發展亦表示關心,翁燕菁則回應,我國刑庭法官有高度共識,死刑判決僅限極端罪行,但國民法官加入後是否會有影響,仍有待觀察。而對台灣仍持續努力的本土廢死論述與社會科學介入的空間,Madding 則指出美國論述雖相對成熟,但廢死進展亦顯緩慢,鼓勵在座的少數繼續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