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司法院謝銘洋大法官兼代理院長來院演講 「科技發展與專利制度的變革」

【法學院訊】

本院許政賢院長開場致詞
圖一:本院許政賢院長開場致詞。
司法院謝銘洋大法官兼代理院長以「科技發展與專利制度的變革」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圖二:司法院謝銘洋大法官兼代理院長以「科技發展與專利制度的變革」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本院沈宗倫老師在演講後進行回應
圖三:本院沈宗倫老師在演講後進行回應。
演講結束後謝銘洋代理院長與師長還有參與同學們合影留念
圖四:演講結束後謝銘洋代理院長與師長還有參與同學們合影留念。

撰文:連浩鈞 攝影:沈子晴

法學院於2025年5月23日上午邀請司法院謝銘洋大法官兼代理院長以「科技發展與專利制度的變革」為題進行演講。謝院長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為我國智慧財產法領域權威,取得歐盟莫內智慧財產法講座之頭銜。

本次演講由本院許政賢院長開場,許院長表示本院將近一半教師留學德國,比例為全國最高,並提及當初到德國聯邦專利法院參訪之經驗,同時感謝謝院長特別在校慶週來訪演講符合時代潮流的題目,亦提醒台下學生專利法的跨領域特性為引。

謝院長演講一開始先提及專利在智慧財產體系中的地位,從《巴黎公約》開始,希望藉由保護發明與工業設計的制度性誘因,吸引產業創新研發,促進技術進步與創新。從慕尼黑大學回國後,在我國資通訊產業發展與來自美國的貿易壓力下,謝院長經歷我國智慧財產法研究的興起,逐步參與我國專利法的修正,包含1994年開放微生物專利、1997年開放外國人以避免違法WTO規則下的原則、2003年後專利侵害全面除罪化以及設立智慧財產法院等制度改革。

然而,謝院長指出近期營業秘密重要性有凌駕專利之趨勢,例如台積電2021年擁有價值4,710億美元的無形資產,雖然遠遠領先三星,然而2024年於美國登記之專利數量僅為三星之一半,這代表專利數量並非直接等於資產價值,關鍵在於技術潛在價值,許多企業反而透過營業秘密之方式保護資產而非申請專利。

本次演講的重頭戲為科技發展對專利權的擴張。在生物技術領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80年Dimand v. Chakrabarty肯認生物技術所創造的生命體可受專利法的保護;新品種基改動植物方面,TRIPS協定容許會員排除專利保護,且因涉及基因汙染與倫理問題,目前各國尚無較大共識。謝院長另補充我國原打算在2011年開放,後因學者與農業團體反對基改動植物反對。

基因編輯技術也對當代專利保護制度產生重大挑戰,謝院長以中國大陸基因編輯嬰兒倫理爭議為例,提出其優點在於得以根治基因突變所引發之疾病,然而缺點為基因替換錯誤可能造成難以想像的副作用,而且有人類成為上帝的倫理難題,使各國仍無一致的態度。

最後,謝院長提及近期熱門的主題——AI是否得成為專利發明人?澳洲上訴法院2022年認為專利申請案之發明人應為自然人,進而否定AI做為專利權申請人之可能。

謝院長以上述科技發展趨勢對專利制度發展進行總結,認為專利提供科技發展誘因,但科技發展又會擴張專利權的適用範圍,因此應回歸思考與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並以「科技始終來自專利,專利始終來自人性」總結本次演講。

演講結束後謝院長讓AI對其演講進行評論,引發台下熱烈反應,沈宗倫教授則回憶謝院長當初上課的光景,勉勵學子學習謝院長認識科技發展的前瞻性能力,並感謝謝院長對智慧財產法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