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訊】
圖一:工作坊閉幕合照(照片來源:法學院) |
圖二:本校吳秦雯副教授談分享從加拿大得到的最新研究發現(照片來源:法學院) |
圖三:王韻茹教授分析近期在部落諮商同意權、原住民保留地與借名登記制度上的研究成果(照片來源:法學院) |
圖四:研究助理們報告近期國內外所發生的原住民法學新聞(照片來源:法學院) |
本校法學院吳秦雯副教授帶領的國科會整合計畫「永續發展下原住民族之權益保障:土地治理、組織創新、勞動型態與集體權」研究團隊,在本年9月15日舉行之工作坊中,討論並分享團隊成員們在原住民族研究領域的最新成果。這個集體研究涵蓋原住民土地利用、民族自治、集體權與部落經濟模式等多個跨領域面向,期待為我國原住民族法學研究提供不同的探討觀點。除了著眼於理論討論外,吳教授的團隊也持續追蹤近期臺灣原住民的各類法學新訊,並創立社群媒體粉絲團,向大眾分享團隊的研究成果。
鎮西堡土地利用政策面臨挑戰
本年度整合計畫曾於六月前往新竹縣尖石鄉泰雅族鎮西堡部落進行田野研究,中正大學王韻茹教授從該次實地訪查中發現,區域計劃法與國土計畫法之間存在矛盾,導致原住民地區土地利用政策執行困難。她指出,該部落人口持續成長,未來恐怕將面臨土地超限利用問題,原本通過之特定區域計畫可望因應部落需求進行規劃解決,但國土計畫法之架構反而可能導致限制。目前國土計畫法於地方層級的不明確,解決方案可能得仰賴尚不知何時可能推行的原住民地區土地利用辦法。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陳叔倬助理研究員則指出,國土計畫法取代區域計畫法下的「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泰雅族鎮西堡及斯馬庫斯部落」,引發族人不滿。然而原住民族委員會目前處理相關事務的能量不足,可能影響到前述土地利用辦法的制定進度。
原住民自治權研究新進展
吳秦雯副教授的研究主軸聚焦於原住民身分認定變動後的自治組織調整難題,她以近期對於加拿大原住民自治的比較研究,分享加拿大最高法院新判決肯認部落透過部落規章限制族人參選權的自治權限。她發現,台灣原住民族缺乏法制上肯認的自治權,與加拿大原住民與各省、聯邦之間的關係,儘管存在差異,但後續我國面臨建構原住民民族自治難題時,仍有參考該國之可能性。她特別提到,台灣原住民法制中安排的部落會議雖為法定框架,但與原住民族各族、各部落之傳統慣習、實際需求與現實運作往往存有相當落差,因此未來是否延續部落會議之決策模式,存在諸多可討論的空間。
陳叔倬助理研究員則聚焦於民族別自治的研究。他指出,目前台灣的民族別自治進展緩慢,理由尤其在於部落會議先行反而阻礙民族別自治的發展。他也說明未來的研究將進一步探討西拉雅族認定案和布農族部落會議糾紛等案例。
集體權與公私區分等問題研究
王韻茹教授近期特別關注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問題。她提到最高行政法院今年五月對亞泥案件的裁定,將私人訴訟認定為公法案件,這可能對原住民集體權產生重要影響。此外,她同時也在研究原住民保留地借名登記的問題,探討如何在兼顧原住民個人權和集體權的同時,為非原住民合法使用土地提供可能性。
經濟模式創新探索
本校林佳和副教授則從經濟角度切入,質疑長期以來政府向原住民推廣的合作社模式是否仍適合21世紀的社會背景。他計劃以日月潭邵族部落為研究對象,構建一個理念型經濟模式,並探討其在實際生活中的可行性。
臺灣原住民的法學新訊
吳秦雯副教授所帶領的整合型團隊除了學術發展外,也隨時關注原住民法學在國內外的新動態,並建立社群媒體上的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Tipslaw)以公開分享給一般民眾。在這次的工作坊中,團隊中的助理們也分別回報本年度至今的研究成果。
原住民族法學研究的新篇章
這些研究成果不僅豐富既有原住民族研究的內容,也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參考。隨著研究的深入,學者們希望能為原住民族權益保障和發展提供更多切實可行的建議,並期許有更多研究者加入對於此一研究的行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