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訊】假新聞怎麼管——法國法經驗

  • 2019-08-15
  • SystemAdmin
本院公法學中心於6月22日舉辦「假新聞怎麼管─法國法經驗」,由法國前巴黎第一大學教授、艾克斯馬賽大學名譽教授Jean-Marie Pontier,對法國2018年修正法律以管制假新聞之過程進行講解。
Pontier教授首先分享在2018年修正法律以前,法國是如何管制在選舉前一定期間對候選人之不當言論及假新聞。法國選舉法典本有規定禁止一切在公開場合-包含透過網路-發表「蘊含選舉的新因素,當他方候選人在選舉活動結束前,並無有效回應之可能性」之言論,並禁止在一定期間以任何方式進行選舉宣傳,例如,對於候選人個人性的指責行為,踰越選舉宣傳界線。1881年制定之新聞自由法則規定禁止發布、傳播或複制有可能或會擾亂和平公眾之虛假新聞,捏造、偽造或第三方基於惡意所為的文件,並施以刑罰。
2018年修法背景為現行的法制規範不足以回應當代已經存在的若干問題,尤其是社群網絡等資訊與通訊的新科技。首先針對選舉法典,在選舉當月之首日前三個月到投票日止之期間,超過一定規模之數位平台業者,有提供用戶為了推廣與公共利益辯論有關之資訊內容而使用之個人資料之忠實、清楚與透明資訊等多項義務。修正通訊自由法,賦予獨立機關高視聽委員會(CSA)對抗侵擾公共秩序或是對選舉有侵害之虛假訊息散佈之任務,必要時,得通知數位平台經營者改善以對抗散佈此類訊息,確保數位平台經營者遵守義務以採取預計的措施。
Pontier教授提醒道,應評估既有之法律,是否有必要立法,現有法令彈藥庫是否不足以處理網路上虛假訊息發展所引發的問題?並認為2018年修正之法律倉促地被接受,沒有進行一般的法律案都要進行的影響評估,如果有評估,或許就會得到不必要採用新規定的結論。
本場演講獲得熱烈反響,演講場地法治斌講堂座無虛席,更有多名聽眾為聆聽演講,願意站著或席地而坐。本場演講亦獲得網路媒體沃草之報導(網址:https://reurl.cc/OOz1D),顯見公眾急切關心假新聞對於臺灣之影響及應如何因應等議題。(撰文:鄭安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