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台灣聯合大學系統115年9月17日電子郵件說明辦理。
二、旨揭出國交換計劃限本校學生申請,出國交換期間須為在 學狀態。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5 時前,親送申請文件或郵寄至國際合作事務處(以下稱國 合處)。請務必預留寄件時間,申請文件須於截止時間前 送達國合處始為有效申請,不得以郵戳為憑,逾時遞件歉 難受理。
三、本處將依申請者在校各學期成績總平均分數決定推薦優先 順序,交由台聯大系統審查決定提名資格,最終由交換學 校決定是否核發入學許可。
四、因國際情勢多變,倘交換計畫因各國或各校政策等不可抗 力因素而臨時取消,交換期程無法延後,請申請者遞件時 審慎考量。
五、檢附交換計畫(含申請資格、期程、申請文件及流程), 如有問題請洽國合處丘小姐(校內分機67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