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本(112)年1月13日臺教文(三)字第1122500127號函辦理。
二、申請與甄選相關規定及其他應遵守事項,請參考教育部甄選簡章(附件一)。
三、推薦資格:政大在學學生或具政大任教資格之研究員、教師。
四、推薦名額:共5名(以政大在學學生為優先推薦)。
五、受獎期間:112年9月或10月起(視進修機構之開課表而定)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進修。
六、繳件時間:即日起至112年2月13日(一)17:00止,請將教育部甄選簡章中第七大項第(一)、(二)項各種申請文件各一份依序排列,以文件長尾夾固定方式繳交(勿裝訂),於截止時間前繳至行政大樓8樓國合處丘小姐彙辦。
七、如申請人數超過本校推薦名額時,國合處將以本校在學學生為優先推薦,並依在校學業成績及語文成績擇優決定推薦人選,仍有名額時,研究員/教師另以語文成績擇優遞補。
八、考量語文研習效益及捷克當地疫情變化不定,至捷克修習遠距線上課程之染疫風險較停留國內高,如遇不可抗 力因素,本獎學金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申請 人申請前請審慎考量。請申請人務必詳閱教育部甄選簡章並依規定時程辦理。甄選簡章及其他附件請自行下載,如有疑問可洽國合處 丘小姐 分機 67465 E-mail: yushan99@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