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文(三)字第1112500163號函辦理。
二、推薦名額5名。
三、申請類別:
(一)波蘭語言文化課程:以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為主,適用不擬在波蘭攻讀學位之碩士班(含)以上在學生申請。
(二)波蘭語先修課程:培訓受獎新生以波蘭語學習專業學科課程的能力,含語言課、波蘭概論、歷史、地理、數學等科目。適用擬於112學年度於波蘭攻讀碩士學位者申請。
四、申請資格、應繳文件、獎學金待遇、獎學金期程:請參考教育部甄選簡章(附件一)。
五、應繳文件繳交期限與地點:即日起至111年2月17日(四)17:00止,請將申請文件依序排列,於各頁面底端中央加註頁碼,一式五份,每份以訂書針裝訂,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於截止時間前繳至行政大樓7樓國合處李珮瑜小姐彙辦。
六、如申請人數超過推薦名額,國合處擬於2月23日下午舉行面試,以面試總成績決定本校推薦人選。面試語言為波蘭語、英語、中文,評分標準如下:
(一)書面資料:包括在學成績、個人簡歷、赴波蘭學習動機、讀書計畫、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佔25分。
(二)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國際禮儀等,占25分。
(三)言詞與表達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英語及波蘭語文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四)學識與見解:包括對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七、考量語文研習效益及波蘭當地疫情變化不定,至波國修習遠距線上課程之染疫風險較停留國內高,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本獎學金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申請人申請前請審慎考量。
八、本獎學金其他注意事項請申請人務必詳閱教育部甄選簡章並依規定時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