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開放使用線上學位考試申請系統。請碩、博士班學生(以下簡稱研究生)於計劃提出學位考試當學期完成繳費註冊後,至iNCCU/校務系統Web版入口/校務資訊系統/學生資訊系統/學術服務/學位考試申請系統/進行個人化檢核,在完成資料填報後列印申請表單送交學系所辦公室進行學位考試申請作業。
前項個人化檢核(英文姓名、論文申報、學術倫理課程、外籍生中文能力檢定)必須維護或通過,始得進行學位考試申請。
二、學系所於收到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依規定審理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登錄。學位考試申請書於學系所審核時,如學位考試委員須作調整,系所助教可於系所子系統/成績/研究生學位資格審核資料進行委員更動,並請同步於紙本修訂後,再行送至註冊組。
三、教務處註冊組於收到學系審核完畢之學位考試申請書,於系統登錄後,研究生可於系統查詢收件登錄日期。學系所如不開放學生自填學位考試委員,請填具申請表(附件一)核章擲回註冊組後,線上系統將鎖定該系所,不提供學生自行輸入學位考試委員名單。請系所助教須於委員確認後,依說明二路逕進行委員名單維護。
四、說明一所指完成繳費註冊,為本校總務處出納組收到學生繳費後,始得於系統列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使用信用卡或於超商繳費者,無法於繳費隔日使用,需待出納組確認後,始得使用。
五、現有之紙本申請作業,將併行辦理一學期。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全面實施學位考試線上申請。
前項個人化檢核(英文姓名、論文申報、學術倫理課程、外籍生中文能力檢定)必須維護或通過,始得進行學位考試申請。
二、學系所於收到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依規定審理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登錄。學位考試申請書於學系所審核時,如學位考試委員須作調整,系所助教可於系所子系統/成績/研究生學位資格審核資料進行委員更動,並請同步於紙本修訂後,再行送至註冊組。
三、教務處註冊組於收到學系審核完畢之學位考試申請書,於系統登錄後,研究生可於系統查詢收件登錄日期。學系所如不開放學生自填學位考試委員,請填具申請表(附件一)核章擲回註冊組後,線上系統將鎖定該系所,不提供學生自行輸入學位考試委員名單。請系所助教須於委員確認後,依說明二路逕進行委員名單維護。
四、說明一所指完成繳費註冊,為本校總務處出納組收到學生繳費後,始得於系統列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使用信用卡或於超商繳費者,無法於繳費隔日使用,需待出納組確認後,始得使用。
五、現有之紙本申請作業,將併行辦理一學期。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起,全面實施學位考試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