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級交換】114學年度第1學期法學院薦送交換學生至德國敏斯特大學徵選公告

  • 2025-03-03
  • 陳一帆
一、公告依據:
1. 依「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實施辦法」辦理。
2. 依本院與敏斯特大學交流協定辦理。
 
二、申請資訊: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314()中午12:00
2. 錄取名額:正取3名,得備取1名。
3. 交換期間:20259(一學期/一學年)
 
三、 報名資格:
1. 依國立政治大學出國選修課實施辦法。
2. 本院(1)學士班二年級下學期以上及(2)碩士班一年級下學期以上學生。
3. 選修德語課程,請提供德語檢定成績B1級以上
    選修英語課程,請同時提供德語檢定成績B1級以上與英語檢定B1級以上

四、 學費:
1. 學費抵免。
2. 須負擔該校規定每學期必要支出費用、住宿、保險、機票、德國交通費、及日常費用與學校雜費等。

五、 繳交文件(以下文件皆接受以影本方式繳交):
1. 法學院薦外交換學生校內申請表(如附檔)
2. 全學年中文成績單一張
3. 請繳交語言成績單
4. 大學部學生:提供院內專任教師推薦信一封
  研究所學生:提供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
5. 其他參考資料

六、甄選方式:書面審查
 
七、注意事項:
1. 出國期間須為註冊狀態,不得休學或辦理畢業。
2. 交換期間每學期至少選修一門課程。大學部同學至少選修一門法律相關課程。
3. 本公告係為決定本院薦送之交換學生,該校具有申請人最後入學資格審查權利。
4. 獎學金之申請,請自行查閱本校國際合作事務處或『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學生研究及國際活動獎勵辦法』。
5. 申請表繳交後,不得申請更改。
6. 交換學校如另有規定,依交換學校規定辦理。

備註:
1.交換生出國選修之課程僅能抵免選修科目、無法針對群修科目進行抵免、煩請同學於出國前確認畢業學分門檻。





承辦人:陳一帆
E-mail: yvonne.c@nccu.edu.tw
Tel: 02-2939-3091 ext.5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