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依據:
1. 依「國立政治大學與境外大學辦理雙聯學位實施辦法」辦理。
2. 依本院與美國辛辛那堤大學法學院雙聯學位協議辦理。
二、申請資格:
本院(1)法律學系學士班三年級及(2)法律學系碩士班一年級以上在學生。
*薦送法律學系學士班四年級(含)以上學生(需註冊滿六學期),且已修畢校共同必修及本系必、群修。
*薦送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學生(需註冊滿二學期)。
*法律學系碩士班同學應依相關規定於指定日期前申報論文指導教授。
法學院研究生修業及學位考試規則第三條:
本院研究生依身分別,應於下列所定學期結束前,申報論文指導教授:
碩士班:第三學期
三、申請資訊: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12/15(一), 中午12:00止
請先自行上網查詢辛辛那堤大學法學院課程相關資訊與申請資料:法學碩士學位(LL.M.)
https://law.uc.edu/admissions-aid/llm-program/apply.html
四、繳交文件:
1. 院內申請表
2. 中文與英文全年級成績單各一份
3. 語言成績單(請繳交有效期限(2年)內之語言檢定成績單)
(https://law.uc.edu/admissions-aid/llm-program/apply.html):
TOEFL: 90
IELTS: 7.0
CEFR Level C1
4. 學年成績(GPA): 3.75(以4.3GPA計算; 3.75 out of 4.3)
5. 大學部學生:提供院內專任教師推薦信一封
碩士班學生:提供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
6. 說明有無曾經被本校懲戒的紀錄
五、申請方式:書面審查
經本院審核及推薦後,至該校指定網站申請。
注意事項:
1. 出國期間須為註冊狀態,不得休學或申請畢業。
2. 本公告係為決定本院薦送之雙聯學位學生,該校具有申請人最後入學資格審查權利。
3. 獎學金之申請,請自行查閱本校國際合作事務處或『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學生研究及國際活動獎勵辦法』。
4.本校國際雙聯學位學籍、選課、成績、學位授予等作業原則第四點其他事項說明提及:
雙聯學位精神為取得雙方學校學位,經本校薦選修讀雙聯學位學生,如未取得本校學位時,推薦單位須專案取消該雙聯學生之資格。且學生所取得國外大學學位之認定應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5.國外學歷之採認,請依教育部相關法規辦理。
備註:雙聯學位學生出國選修之課程僅能抵免選修科目、無法針對必修、群修科目進行抵免,煩請同學於出國前確認畢業學分門檻。
有興趣的同學們請參考附件。
承辦人:陳一帆
分機:82731
E-mail: yvonne.c@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