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 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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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Jia-He Lin |
Abstract | 對於1993年自立報系移轉股權事件所引發之「內部新聞自由」問題,本文以德國憲法學、勞工法學、以及勞工運動史之實踐經驗等角度,試圖尋求其理論座標。對於自立報系因為股權移轉,致產生所謂爭取簽署編輯室公約的事件,這裏想要以德國法制及經驗為基礎,從憲法,以及國內一般較少出現討論的勞工法的角度,簡單提出一些看法。結論:內部新聞自由具有其正當性基礎,是憲法之自由民主秩序下所應保障的基本權;勞工法上之工業民主趨勢,是媒體內部勞動生產過程民主化之理論依據。惟德國經驗依然顯示,只有透過勞動者(媒體工作者)之抗爭及奮鬥,權利才有真正實踐的可能。 |
Language | Chine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