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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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Ju-Yuan Hsieh |
Abstract | 被害人陳述制度向來被認為是提升被害人權利地位的重要措施。然而其實際運用的過程與結果,是否有益於被害人,仍有待研究。本文先檢討英國相關制度的實證研究成果,並輔以其他國家的調查研究,檢討被害人陳述制度的優缺得失。結果發現,被害人陳述制度的成效,無論在被害人的參與程度或被害回復的效果方面,都不如預期。這個結果促使我們反省,「提升被害人訴訟上地位等於提升被害人權益」的思考模式,恐怕過於簡化。對立之訴訟結構中的被害人陳述對被害的回復功能,不應被過度期待,其對整體被害人政策的負面影響也不容忽視。未來應從更細緻多樣化的角度來檢討被害人參與訴訟程序之目的與方式。 |
Language | Chine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