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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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Jerry G. Fong |
Abstract | 在智慧財產權價值日增以及對各國智慧財產權人保護不斷強化的同時,亦出現一個值得注意的警訊,那就是部分的智慧財產權人將其專屬的智慧財產權導向限制競爭的目的,許多智慧財產權人更將其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當成是訴訟的工具,進行投機訴訟。由於暫時性保全程序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執行方面有其特殊的重要性,再加上專利刑罰取消,專利侵害爭訟被迫採行民事訴訟,使得暫時性保全程序的運用更為重要。但是專利具有不穩定性與不確定性,法院應該如何因應亦有疑義。因此本文特別從美國法規與司法實務觀點,建議法院應對定暫時性狀態假處分的聲請採審慎態度,以避免投機型專利訴訟的發生,並發揮法院定爭止紛的功能。 |
Language | Chinese |